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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报销制度实用(15篇)

时间: 2025-05-14 22:13:33

差旅费报销制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差旅费报销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差旅费报销制度

差旅费报销制度 第一篇

  为保证出差人员的工作和生活需要,加强费用管理,控制支出,避免浪费,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所有工程人员因公出差超过一昼夜的,相关事项均依本规定执行。

  二、员工因公出差,均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出差目的、时间、费用预算等情况,经项目总监审核批准后方可出差(否则差旅费不予报销),遇特殊情况亦须事先口头报告,且返回后应及时补办手续。

  三、出差人员返回后一周内按公司规定办理报销手续。超过一个月不办理报销手续,又没有合理理由的,财务部有权按照财务部相关管理规定给予一定经济处罚。

  四、前款未清的,不予再次借款。

  五、关于住宿的规定和费用标准:

  1)出差外埠时一律应住在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指定住所,但长期出差在外的,应在报项目总监批准后按1000元/月/人标准租住工作地附近民居。租住民居的费用实报实销,超支自负。

  2)不具备上述条件的,经批准后可住宿在公司指定的协议宾馆,住宿费用按如下标准实报实销,超支自负。

  3)住宿费凭正式发票报销,并在发票上注明住宿人姓名、住宿地点、起止日期,并出具费用明细。

  六、关于伙食的规定和费用标准:

  1)出差期间伙食费按40元/人/天标准包干。

  2)出差期间不享受公司10元/人/天的午餐补助。

  七、关于交通工具的规定和费用标准:

  1)长途和跨区域中短途出差应乘坐火车硬坐、轮船二等舱、长途公共汽车,费用实报

  实销。因公务紧急须乘坐飞机的,必须事先请示主管副总及以上领导批准后方可。未经批准超标乘坐交通工具的,其超标部分的差价自行承担。

  2)晚19点至次日早6点之间乘车超过6小时的,可乘坐火车硬卧,符合此条件而乘坐硬座的,按乘车人硬座票价的50%补贴给本人。

  3)在出差期间因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包括中巴和小巴),费用实报实销。

  4)项目总监、项目经理因公可乘坐出租车辆,费用按如下限额实报实销:项目总监30元/人/天;项目经理20元/人/天;

  5)其他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乘坐出租交通工具的.,费用自负。特殊情况须事先申请,经主管副总及以上级领导批准后,费用可实报实销。

  6)出差期间因携带公司贵重设备或物品须包租汽车的,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否则不予报销:一次或一天租车费在200元(含)以内的,须经项目总监书面签批方可。超过200元的,经主管副总及以上级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

  八、关于通讯费用的管理规定和费用标准:

  1)鉴于直放站项目部的工作性质,员工无论是否出差,均按月以如下标准限额实报手机费;超支部分由部门主管领导根据部门预算处理,但公司承担一般不超过50%。

  九、其他说明及注意事项:

  1)本规定所指特区为广州、深圳、上海、北京(外地招聘的本地化员工出差北京的,按特区标准执行);除此之外的地区均为一般地区。

  2)员工自出差当天起享受出差待遇,以机票、火车票显示时间为参考依据:

  12:00(含)之前出发的当天差补=100%(日伙食包干标准+日交通包干标准);

  12:00之后出发的当天差补=50%(日伙食包干标准+日交通包干标准)。

  3)返回原出发地之日以机票、火车票显示时间为参考依据,按如下标准享受餐补和交通补贴:

  12:00(含)之前返回的当天差补=50%(日伙食包干标准+日交通包干标准);

  12:00之后返回的当天差补=100%(日伙食包干标准+日交通包干标准);

  4)因会议出差的,经请示主管副总同意后可由会务组统一安排食宿,但同时出差期间伙食和交通补贴取消,不得另外报销住宿费。

  5)出差到关联单位进行工作、学习等,由对方单位出资安排食宿的,住宿费和伙食补贴取消。但可以按标准报销交通费。

  6)乘坐公司车辆出差的,出差期间出租车票不予报销,其他费用按规定执行。

  7)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8)自本规定生效之日起,公司原相关制度中与本规定内容冲突的,以本规定为准。但在本规定生效前发生的费用按原相关规定执行。

  9)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差旅费报销制度 第二篇

  为了控制和压缩差旅费用的支出,提高各类业务人员的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理程序

  1、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所需资金,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员每月批准一次借款。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用款申请单”,列明用款计划,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经财务负责人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将有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的有效单据,按费用报销标准规定,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方可报销差旅费

  4、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5、出差人员返回后3个工作日内,由借款人到财务部统一结算本次差旅费,不允许累加或拆分报销。

  6、出差时借款,本着“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总经理特批,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账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7、出差人员所有需要报销的费用按照以下标准执行,所附单据必须真实、可靠,并与发生的费用一一对应。替补发票原则上不予报销,补助费用除外。

  8、出差人员每月报销2次,分别为每月18日、28日。

  二、费用标准

  总体原则:对出差人员的补助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

  (1)住宿标准(金额单位:元。下同):

  总经理:实报实销

  其他人员:100元/人/天。

  (2)伙食补助费:

  杭州市内:15元/人/天

  杭州市外:30元/人/天

  (3)市内交通费:

  销售人员及正式员工享受50元/月的车贴。

  (一)住宿费报销办法

  1、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的办法,按实际住宿的天数计算报销。

  2、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住在亲友家无住宿发票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3、出差人员住宿费报销标准原则上按规定标准执行,有新闻媒介采访、会见地方政府官员和知名人士或影响公司整体形象的特殊业务情况,在分管领导允许的前提下,可按实报销。

  4、住宿费标准一般指每天每间,若为同性二人同时出差,按一个房间标准报支,副总以上人员出差,可单独住宿。

  (二)伙食补助费报销办法

  中午12时前离开本市按全天补助;中午12时后离开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前抵达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后返抵本市按全天补助。

  注:出差人员不享受公司8元/人/天餐贴。

  (三)交通费报销办法

  1、旅途中符合乘卧(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而未乘座卧铺,特快按票价50%,其它列车票价60%予以补助。订票费、退票费原则上不予报销,如遇特殊情况需写书面汇报,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2、对于自带车辆人员,交通补助费予以取消(乘坐出租车办事需经主管领导同意)。

  3、乘坐的出租车费用不在报销范围之内,但下列情况除外:

  (1)出差目的地偏远,没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携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须确保安全的;

  (3)收、发货物笨重,搬运困难或时间紧迫的;

  (4)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执行特殊业务或夜间办事不方便的。

  以上情况须请示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报销。

  4、出差人员应按最简便快捷的线路乘坐车船,不得饶行。出差期间经领导批准顺道回家探亲、办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参观、游览,其饶线多支付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期间按事假考勤。遇有特殊情况的,如春运无法购票的,在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报销。

  (四)通讯费报销办法

  销售人员转正之后享有100元/月。

  (五)其他

  1、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应先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并经安排领导核准并签署意见后财务部方可审核报销。

  2、出差人员应保留完整车(船)票时间、车次、住宿发票作为计算费用的依据,对于公司代为订票的,应保留复印件作为审核依据。

  3、驾驶员外出按15元/百公里补助,行车途中的违章罚款一律不准报销。

  四、补充规定

  1、两人以上出差人员,在请示主管领导允许后,可就随行高一级人员标准执行。

  2、去往集团办事处的人员,出差途中享受伙食补助费。抵达后食宿由办事处承担,不享受伙食及住宿包干,如因办理业务路途较远,而中途无法返回办事处就餐,可享受伙食补助费,但需持有办事处负责人的签字确认证明。

  3、外出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享受食住费用,只享受市内交通费。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按前述标准予以补助。

差旅费报销制度 第三篇

  为有效控制和压缩差旅费用的支出,提高各类业务人员的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理程序

  1、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借款单”,列明用款计划,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担保后,经财务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应在一星期内将所有票据(原则上应提供正规的车票、餐费、住宿费发票)按规定粘贴并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报销单由部门主管审批后交财务审核,再由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二、费用标准

  总体原则:对出差人员的`补助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

  1、住宿标准(金额单位:x元,下同):

  (1)总经理:实报实销

  (2)中层管理人员:最高限额180元/晚,凭住宿发票报销。

  (3)其他人员:最高限额120元/晚,凭住宿发票报销。

  (4)具体规定: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票据报销的办法,按实际住宿的天数计算报销。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住在亲友家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2、伙食及通讯补贴费(含市内公交车费):

  (1)总经理:实报实销

  (2)中层管理人员:80元/天

  (3)其他人员:60元/天

  (4)具体规定:中午12时前离开本地按全天补助;中午12时后离开本地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前到达本地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后到达本地按全天补助。

  3、交通工具标准:

  (1)交通工具以乘坐火车硬卧为主,如遇车票紧张只能乘坐火车硬座时可按相应硬卧差价给予补助,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乘座飞机。

  (2)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得乘坐出租车,但下列情况除外:出差目的地偏远,没有公共交通工具的;携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须确保安全的;收、发货物笨重,搬运困难或时间紧迫的;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执行特殊业务或夜间办事不方便的,以上情况须请示部门主管或总经理同意后方可报销。

  (3)出差人员应按最简便快捷的线路乘坐车船,不得饶行。出差期间经领导批准顺道回家探亲、办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参观、游览,其绕线多支付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期间按事假考勤。遇有特殊情况的,如春运无法购票的,在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报销。

  三、其他

  1、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应先征得总经理同意,并经安排领导核准并签署意见后财务部方可审核报销。

  2、出差人员应保留完整车(船)票时间、车次、住宿发票作为计算费用的依据。

  3、外出学习、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享受食住费用,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按前述标准予以补助。

  本制度经总经理核准后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差旅费报销制度 第四篇

  1、出差人员必需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用款申请单”,列明用款方案,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担保后,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应形成出差完成状况书面报告,并向分管领导汇报,由分管领导考核结果,签署考核意见。

  4、审核人员依据签有分管领导考核意见的“出差申请单”和有效出差单据,按费用包干标准规定,经审核后方可报销差旅费。

  5、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别缘由或状况变化需转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6、出差回公司应在一星期内报账,超过一星期报销差费,每一天按30元罚款,若迟报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每一张单据按每月30元累积加罚(发票日期),并追究其部门担保人责任。

  7、出差时借款,本着“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别状况由总经理特批,对各部门违反规定赐予借款而造成账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差旅费报销制度 第五篇

  1、为保证全校教职员工因公出差的实际需要,进一步规范差旅费开支的项目及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2、教职员工应充分利用现代通讯网络技术办理外地公务,尽量掌握公务出差,缩短出差时间,削减出差次数。确需因公务出差须经分管校领导同意,报校长批准,否则,不报销差旅费。

  3、出差人员的差旅费,按“交通费凭票据实报销,住宿费限额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通讯费包干使用”的方法报销。

  4、住宿费报销方法

  ①住宿费限额掌握标准:直辖市、省会城市80元/晚/人;地州市及外县60元/晚/人。一人出差和因特别状况需要突破标准的须经校长批准,然后据实报销。

  ②出差住宿费在规定的限额标准内凭据报销,实际住宿费超过限额标准的部分自理,不予报销。

  ③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免费供应住宿或住在亲友家的,不予报销住宿费。

  ④学校委派外出学习、培训人员的住宿费以学习、培训举办单位出示的发票为准报销,但不得超出第4条第①款的规定,若举办单位免费供应住宿的,按第4条③款执行。

  5、交通费报销方法

  ①出差人员乘坐火车、汽车、轮船、飞机或其它交通工具(不含租用出租车)的交通费据实报销。出差人员未经校长批准一律不得乘坐飞机、火车软卧、轮船头等舱,也不得租用出租车。

  ②出差期间市内交通费按直辖市、省会城市每人每天30元,地县每人每天15元包干使用。

  ③到外地参与会议和被学校委派学习培训的人员在会期和学习培训期间不报市内交通费。

  ④自带交通工具或由接待单位供应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不报市内交通费。

  ⑤乘坐火车的按实际乘坐火车硬卧座位票价(随票加收的'其他费用不计入座位票价之内)的10%计发个人补助费。乘坐硬座按票价(随票加收的其他费用不计入座位票价之内)的30%计发个人补助费。

  ⑥经批准乘坐飞机的,如遇航班打折,一律按打折后票价据实报销。

  6、出差人员的伙食费补助方法

  ①县城外出差伙食补助(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本省地州市及以下每天每人20元,省会每天每人30元,省外每天每 人40元。

  ②经学校讨论,校长同意参与各种短期学习的培训人员,不分区域,学习期间每人每天补助生活费8元。

  ③小专业同学外出培训和同学实习就业的带队驻点老师,来回培训点和实习就业点的旅差费按学校旅差费标准报销,驻点期间的各种补助按每人每天100元包干。驻点住宿由学校与培训点和实习就业单位联系解决。

  7、出差人员通讯费补助方法

  ①本市内出差不补通讯费,本市外省内出差每天补助15元,省外每天补助25元。

  ②参与各种短期学习和培训的人员,除补助来回学习和培训地点两天的通讯费外,学习期间不补通讯费。

  8、出差人员未按审批出差路线绕道出差的,其绕道期间多开支的交通费和住宿费用由个人自理,且不发绕道期间的出差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通讯补助费。

  9、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因巡游或非工作需要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10、外出处理公务确需开支公关费用的,必需事前报校长批准,然后凭据在相关专项经费中报销。

差旅费报销制度 第六篇

  第一条为了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加强公司差旅费报销的管理,在使之符合合理、节约的原则下,同时保障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公司出差、审批、费用报销等工作的管理和考核。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是公司员工出差考核的管理和费用控制部门,财务部是差旅费的监控部门,其它各部门是费用控制实施的直接责任部门。

  第五条出差办理程序

  1、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领导批

  审批说明:

  员工因公出差时,一般员工省内出差由本部门经理审批,省外出差须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企业负责人(部门经理)和公司副总经理出差,均需总经理批准;总经理出差三天以上、副总经理出差七天以上由董事长批准。

  2、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借支单”,填写借支单写清借款人、部门、用途、金额等事项,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到借款。出差时借款,以”前账不清、后账不借”为原则,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账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借支单》格式:

  第五条差旅费报销程序

  1、差旅费报销流程图

  (1)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应先征得分

  管领导同意,并经安排领导核准并签署意见后财务部方可审核报销。

  (2)、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应形成出差完成情况书面报告,并向分管领导汇报,由分管领导考核结果,签署考核意见。

  (3)、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4)、出差回公司应在一星期内报账,超过一星期报销差费,每一天按30元罚款,若迟报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每一张单据按每月30元累积加罚(发票日期),并追究其部门担保人责任。

  《差旅费报销单》格式:

  第六条差旅费报销标准

  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国办理公务出差期间产生的住宿费、车船费(含乘飞机费用)、伙食补助费、交通补助费等各种费用。住宿费按出差实际天数在规定的标准内凭据报销;车船费在规定的等级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交通补助费一般按出差的自然天数计算包干使用。

  1、住宿标准(金额单位:元):

  (1)员工出差住宿费在规定的限额内凭据报销,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

  (2)其他人员如同上级职务或职称人员一起出差,因工作需要,其他人员可随同住宿,享受上级职务或职称相同的标准。

  (3)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的办法,按实际住宿的天数计算报销。

  (4)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住在亲友家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5)住宿费标准一般指每天每间,若为同性二人同时出差,按一个房间标准报支,副总以上人员出差,可单独住宿。

  2、伙食补助费:

  (1)员工省内出差当天往返,4小时以内,伙食补贴每人10元;4小时以上的,伙食补贴每人每天18元。

  (2)参加各种会议(含鉴定会、评审会等)的出差人员,已交纳会议期间的伙食费由会议主持单位统一支报的不再报销会议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途中的伙食补助费一律按照每人每天20元的标准给予标补助。

  3、市内交通费:

  4、交通工具标准:

  (1)乘坐其它交通工具,超出上述标准的部分由个人承担。

  (2)乘坐火车及长途汽车,原则上应出具铁路局、公路局或汽车公司的购票证明单,如因故未能取得购票证明单者,由出差人出具凭单。

  (3)乘坐轮船应取具轮船公司或旅行社的购票证明单或船票存根。

  (4)因急要公务必需搭乘飞机者应事先报准并凭飞机票根报支旅费。

  (5)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报支交通费。

  (6)员工经批准乘坐飞机的,其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可凭据报销。

  5、通讯费报销办法

  除外出学习和驻厂人员外的出差人员,每天补助10元通讯费,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批准。

  第七条补充规定

  1、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应先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并经安排领导核准并签署意见后财务部方可审核报销。

  2、出差人员应保留完整车(船)票时间、车次、住宿发票作为计算费用的依据,对于公司代为订票的,应保留复印件作为审核依据。

  3、驾驶员外出按15元/百公里补助,行车途中的违章罚款一律不准报销。

  4、外出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享受食住费用,只享受市内交通费。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按前述标准予以补助。

  5、外出学习、驻厂人员,伙食补助每天16元,期间不享受市内交通费、住宿费包干,途中可享受交通、伙食补助费。

  6、因公携带的行李运费,应取具正式的运费收据为凭。

  7、对于自带车辆人员,交通补助费予以取消(乘坐出租车办事需经主管领导同意)。

  8、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得乘坐出租车,但下列情况除外:

  (1)出差目的地偏远,没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携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须确保安全的;

  (3)收、发货物笨重,搬运困难或时间紧迫的;

  (4)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执行特殊业务或夜间办事不方便的第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即时生效。

差旅费报销制度 第七篇

  为压缩管理费用的支出,提高各类业务人员的办事效率,使企业各项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根据财政部财文字(20xx)313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因公出差的办理程序

  1、因公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审批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公司领导签署意见并批准后方可出差。“出差审批单”为借款和报销的依据。

  2、出差人借款需持“出差审批单”填写“公司专用借款单”,经公司领导签批,财务部门核准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在“出差审批单”中情况汇报一栏填写出差完成情况、并向分管领导汇报,由分管领导考核结果,并在“出差审批单”任务完成情况栏中签署考核意见。

  4、财务审核人员根据签有公司领导考核意见的“出差审批单”和有效出差单据,按费用包干标准规定,经审核后方可报销差旅费。

  5、凡与原出差审批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增加天数、人数、改乘交通工具需经公司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二、费用标准

  1、对出差人员的差旅费报销,除往返的车、船、飞机票费用外,补助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使用,超支不补,勤俭节约”的原则;

  2、对住宿费、市内交通费等实行按出差性质和人员级别分别制定标准(扣除在途时间以每天为标准计算)为:

  (1)副总经理(包括总经理助理)可乘坐火车软卧或飞机;

  (2)部门经理及高级职称人员可乘坐火车软卧;

  (3)其他人员出差,一般应乘坐火车硬卧(硬座)、或长途客车。特殊情况需乘“软卧”或“飞机”应事先经总经理批准。在外地市区交通可乘“公交车”或“出租车”。乘“出租车”单程超过30元时,原则上不予以报销,应改乘长途汽车或火车。如携带所需工具及配件20公斤以上的,可乘坐“出租车”;

  (4)长期驻矿(七天以上)从事技术服务人员(指直接从事劳务性服务,如地面验收、修理、较长时间内的下井服务)实行出差包干——即住宿费、伙食补助、本地市内交通费,共计130天。如另行报销长途车或出租车费时,扣减交通费20元天。如遇特殊情况,包干费不足时,应向总经理特殊申请,经核定后予以适当调整;

  (5)其他因公出差人员(从事非劳务性服务),一般应本着节约、实用,能保证正常生活条件的原则,提倡住业务对口单位的招待所。

  (6)住宿费在规定额度内实报实销,副总经理150元天、部门经理及高级职称人员120元天、其他人员100元天。因特殊情况住宿费超过规定额度时,应事先向总经理请示。伙食补助30元天。如陪同用户、外国人及公司领导带队多人集体出差并集体用餐,由公司报销餐费,不予以报销伙食补助。

  (7)公司员工到本市远郊区县出差,如工作需要在当地住宿,给予餐补30元天,住宿费实报实销,标准参照第6条执行;如当天返回,餐费补助15元天。如要招待用户或协作单位人员共同用餐,应事前请示公司领导,凭票报销。

  3、对于自带车辆人员,交通补助费予以取消(乘坐出租车办事需经总经理同意);

  4、去往本市远郊区办事出差的人员,出差途中时间超过8小时,伙食补助费按餐费30元天标准补助。

  5、外出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享受食、住费用,只享受市内交通费。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住宿费用按实列支,伙食补助、市内交通费按前述标准予以补助。

  6、出差人员的住宿费、伙食费、市内交通费,公司实行按天数包干,但必须取得实际有效发票,超标准的`住宿费,超出部分由本人自理。

  三、几点具体规定:

  1、旅途中未住宿,不享受住宿费包干,只享受伙食,市内交通补助费。

  2、

  (1)、中午12时前离开本市按全天补助伙食费;

  (2)、中午12时后离开本市按半天补助伙食费。

  (3)、中午12时前抵达本市按半天补助伙食费;

  (4)、中午12时后返抵本市按全天补助伙食费。

  3、旅途中符合乘卧“硬卧”,(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而未乘座卧铺,特快按票价50%,其它列车票价60%予以补助。

  4、出差人员乘坐长途汽车的,票价一般不得超过同目的地火车直快硬座票价的2倍,超过部分自理。

  5、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应先征得总经理同意,须经公司领导核准并签署意见后财务部方可审核报销。

  6、出差人员应保留完整车(船)票时间、车次、住宿发票作为计算费用的依据,财务部门签证时要加强对票据的审核,不是出差途中的费用不予签报。

  7、乘坐交通工具的规定:公司领导(总经理、副总经理)可乘飞机,火车软卧(或软席)、轮船二等舱、出租车。其余人员可乘火车、轮船三等舱以下舱位,如因工作需要乘飞机,火车软卧或乘轮船二等舱位需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报销。

  8、出差人员乘座直达列车,没有铺位区别的,允许乘座软卧(或软席)。

  9、驾驶员出差补助标准;司机外出按xx元/百公里补助,司机按车同领导及工作人员住同档次宾馆,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说明情况经公司领导签署意见后,扣除2天往返时间、等候时间按每天==元给予伙食补助。

  10、驾驶员外出行车途中的违章罚款一律不准报销。确需报销的,经公司领导签署意见批准后准予报销。

  11、出差回公司应及时报帐或还款,出差时所借款项,前帐不清、后帐不借,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公司领导特批,对于没有公司领导批准财务人员擅自预借款项或报销的,追究财务经办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1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差旅费报销制度 第八篇

  一、目的:

  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规范公司经费开支管理,根据我公司具体情况制订本制度。

  二、内容:

  (一)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出差各项费用据实报销。

  (二)除总经理、副总经理外,其他员工出差费用按以下标准报销。

  1、交通费:员工出差的火车票(硬座、软座、硬卧),长途汽车票、公共汽车票据实报销。

  2、住宿费:一般地区150元/天,经济特区(省会城市、直辖市)200元/天。上述标准范围内凭发票据实报销,超过部份自理。

  3、伙食补助费:实行包干办法,每人每天30元,按出差的实际天数计发,不足一天的按全天计算。大市范围内公出中午确实无法赶回单位就餐的情况,按次补助午餐费10元。

  三、其他有关事宜:

  1、员工出差前及返回公司上班当天均应去公司行政部登记。

  2、员工出差路途遥远或任务紧急的,经总经理批准可乘坐飞机,并据实报销往返机场间的专线客车费或出租车费。

  3、员工公出原则上不能乘坐出租车,确因工作需要或携带贵重物品的.,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据实报销出租车票。

  4、总经理、副总经理出差,随行人员因工作需要,可以按总经理、副总经理标准据实报销交通费及住宿费。

  5、参加会议的出差人员在报销时必须提供会议通知原件或复印件,会议期间由主持召开会议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与会人员不准再支报伙食补助费。

  6、员工在出差的同时发生业务招待费的,另行报销。

  7、出差人员应在回公司后七日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报销时应根据“差旅费报销单”上规定项目认真填写,伙食补助费无票据,直接在报销单上填写,交通费、住宿费等有关票据整齐粘帖在差旅费报销单背面,由部门主管签字、财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

  8、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差旅费报销制度 第九篇

  参照国家近期差旅费报销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制度及规定:

  一、长途报销标准:

  1、原则上出差的员工须先填写出差申请表,注明出差地点、时间、出差人员、事由、日程按排及费用预算。申请表先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再交总经理签批,最后交行政办备档。若因特殊情况来不及填出差申请表的,应电话告之行政办,行政办进行登记,员工出差回公司后再补填。

  2、出差过程中涉及宴请的应事先填写宴请申请单,出差过程中需要临时宴请的须电话请示公司领导,否则公司将不予报销。交纳会务费及乘坐高铁、软卧、飞机须事先特别报告,末经事先审批不予报销。

  3、员工出差期间,每天必须以邮件或手机短信的形式将当日工作向公司汇报,出差回公司后整理成出差报告,作为差旅费报销的依据。

  4、员工出差期间的费用标准如下:

  a、部门经理以上级别的员工出差县市级以下地区,住宿费按100元/夜报销,餐费补贴30元;地市级以上地区,按90元/夜报销,餐费补贴30元。

  b、普通员工出差到县市级以下地区,按90元/夜报销,餐费补贴20元;地市级以上地区,按80元/夜报销,餐费补贴20元。

  出差回公司三天之内,出差人员应对出差事务完成情况作出详细的说明和分析,写出出差报告,凭出差报告和出差申请表及相关费的原始有效票据(相关的.车船、住宿费及其他手续费等),报销出差费用。超出时间不予以报销。

  二、短途报销标准:

  1、市内不分职级,统一标准执行:公交车费实报实销,一般市内不报误餐费,特殊情况市内的士费经总经理书面批准后再报销。

  三、电话费用

  公司原则上不报销手机费用,因公出差的可报销当月电话费用,实报实销,须出具发票。

  四、本规定自XXXX年2月1日起试行。

  xxx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XXXX年2月1日

差旅费报销制度 第十篇

  为有效控制和压缩差旅费用的支出,提高各类业务人员的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理程序

  1、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借款单”,列明用款计划,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担保后,经财务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应在一星期内将所有票据(原则上应提供正规的车票、餐费、住宿费发票)按规定粘贴并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报销单由部门主管审批后交财务审核,再由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二、费用标准

  总体原则:对出差人员的补助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

  1、住宿标准(金额单位:元。下同):

  总经理:实报实销

  中层管理人员:最高限额___元/晚,凭住宿发票报销。

  其他人员:最高限额___元/晚,凭住宿发票报销。

  具体规定: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票据报销的办法,按实际住宿的天数计算报销。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住在亲友家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2、伙食及通讯补贴费(含市内公交车费):

  总经理:实报实销

  中层管理人员:___元/天

  其他人员:___元/天

  具体规定:中午___时前离开本地按全天补助;中午___时后离开本地按半

  天补助;中午___时前到达本地按半天补助;中午___时后到达本地按全天补助。

  3、交通工具标准:

  1)交通工具以乘坐火车硬卧为主,如遇车票紧张只能乘坐火车硬座时可按相应硬卧

  差价给予补助,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乘座飞机。

  2)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得乘坐出租车,但下列情况除外:

  出差目的地偏远,没有公共交通工具的;携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须确保安全的;收、发货物笨重,搬运困难或时间紧迫的;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执行特殊业务或夜间办事不方便的,以上情况须请示部门主管或总经理同意后方可报销。

  3)出差人员应按最简便快捷的'线路乘坐车船,不得饶行。出差期间经领导批准顺道回家探亲、办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参观、游览,其绕线多支付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期间按事假考勤。遇有特殊情况的,如春运无法购票的,在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报销。

  三、其他

  1、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应先征得总经理同意,并经安排领导核准并签署意见后财务部方可审核报销。

  2、出差人员应保留完整车(船)票时间、车次、住宿发票作为计算费用的依据。

  3、外出学习、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享受食住费用,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按前述标准予以补助。

  本制度经总经理核准后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差旅费报销制度 第十一篇

  为进一步加强对差旅费的管理,适应当前的物价水平,根据省财政厅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具体状况,重新修订公出人员差旅费标准:

  一、公出人员交通费

  1、公司各部门经理可乘坐火车软席、轮船二等舱、飞机普通舱,其他人员可乘坐火车硬席、轮船三等舱,长途汽车凭据报销。

  2、严格控制公出人员乘坐飞机,需乘坐飞机的应事先经总经理同意批准。

  3、乘火车从晚八点至次日凌晨七点之间,在火车上过夜六小时以上或连续乘坐超过十二小时,可购买同席卧铺票。贴合本规定而不买卧铺票,可依据实际乘坐火车票价按以下比例发给个人补贴;直快的按票价60%;特快以及新型空调直达特快列车分别按其硬坐席位票价的30%发给个人,另外加收的空调费不计入座位票价之内。

  二、公出人员宿费、市内交通费、补助费、杂费,按实际天数计算包干限额,超出部分自理。公出人员往返旅程期间按实际天数每日补助15元。

  宿费、市内交通费、补助费、杂费等包干标准:

  1、自带交通工具的从其包干费中每人每一天扣减交通费20元。

  2、在本市区公出需在外就餐者,每日补助10元(含交通费),其他城市当日往返补助15元。

  3、公司外派的技术服务人员,食宿由公司负责解决,补助费每人每一天40元。

  4、公司员工陪同部门经理外出的`,随部门经理的标准报销。

  5、因工作需要超出差旅费包干标准的,需总经理事先批准方可实报实销。

  6、旅途期间,在非工作地不许滞留。

  7、财务严格按照公出人员申请公出目的地及合理的行车线路予以审核报销。如中途有变化的需事先请示领导批准,否则发生费用自理。

  三、报销票据:

  公出人员报销票据务必贴合国家有关票据报销规定,否则不予报销,各种票据丢失一律不予报销。

  四、报销时间:

  公出人员回来后一周之内,到财务部门报销,如有故意拖欠不及时报销的,适情节给予50元以上的处罚。

  五、本规定自8月1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均按本规定执行。

差旅费报销制度 第十二篇

  第一章 出差申报与差旅费报销程序

  第一条 出差申报

  凡本公司在册员工因公出差,应于行前填报“出差申报表”,明确填写出差任务、线路、计划期限及所乘交通工具和拟借款数额。部门副职领导及其以下员工由所在部门正职行政领导(或主持工作的副职领导)和分管高管审批,正职领导应由分管高管和总经理审批,副总级高管由总经理审批。如属学习、培训、会议类性质的出差,一律须经总经理审批。

  出差人员应严格按“出差申报表”计划线路行走,若未经批准,私自偏离计划线路的,不予报销绕道的一切费用,同时财务部门应通报人力资源部对其绕道期间作旷工处理。

  第二条 出差借款

  出差员工凭经批准的“出差申报表”填写“出差借款单”,到财务部门办理预借差旅费手续。财务部门应审核所借差旅费是否与预计出差费用基本相符,对明显超过预计费用的,应予以核正,并有权按核正数借给差旅费。

  第三条 差旅费报销审批

  出差员工报销差旅费时须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附上“出差申报表”。若未附“出差申报表”,财务部门不予办理报销手续。部门副职及以下人员,经部门正职或主持工作的副职人员审批后,直接交财务部门按财务内部审核规定审批。部门正职或主持工作的副职人员经分管或协管高管审批后,交财务部门按财务内部审核规定审批。高管人员直接交财务部门按财务内部审核规定审批。财务部门在审核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有权按本规定处理。

  第四条 差旅费报销

  出差员工凭审批完毕的“差旅费报销单”到出纳处报销。报销时将应报差旅费与借款对冲,对借支的差旅费多退少补。

  第五条 差旅费报销期限

  员工出差回公司后应在15天内到财务部门办理相关的报销手续,超过15天的,其差旅费补贴部分(住宿费节余补贴、交通补贴、伙食补贴)按70%核发。超过30天的,除差旅费补贴部分按50%核发外,还要通报全公司。

  第二章 差旅费报销标准

  第六条 差旅费报销项目

  (一)住宿费;

  (二)市内交通补贴;

  (三)伙食补贴;

  (四)长途交通费(车、船、飞机);

  (五)杂费。

  1、在报销差旅费中的住宿费时,须以住宿费正规发票作为报销附件,非正规住宿发票或非住宿发票不予报销。若住宿费、发票丢失,出差人原则上应提供所住旅社加盖公章的发票存根复印件或加盖公章的证明书,作为报销附件。如确实不能提供报销附件的.,应由部门正职领导证明,否则,不予报销住宿费。

  2、出差期间寄宿亲友处的,其住宿费可按定额的50%报支,但出差人应写说明书,说明所住住址和亲友的姓名及与本人的关系,经部门正职领导和分管高管审批后,作为报销附件。但已婚者出差地为配偶所在地的;未婚者出差地为父母所在地的,原则上不予以报支住宿费。若确需住宿的,其住宿费须经总经理审批。

  3、住宿费低于定额标准的节余部份按差额的60%奖励给个人。

  4、住宿费以实际过夜天数计算,交通补贴和伙食补贴以日历天数计算。

  第七条 乘坐长途车船

  (一) 长途车船费按实际票面额报销。

  (二) 乘坐火车的,中层管理及其以下人员可购硬卧票,高管以上人员可购软卧票。高管乘软卧或硬卧,中层管理及其以下人员乘硬卧的不予补贴,乘坐硬座者,按下列比例计发硬座补贴:

  1、乘坐普通快车的,按票面的60%计发;

  2、乘坐特别快车的,按票面的50%计发;

  3、乘坐旅游快车的,按票面的40%计发。

  (三)中层管理及其以下人员可购轮船三等以下舱位(含三等舱)高管以上人员可购一、二等舱位。

  (四) 夜间乘坐长途汽车和轮船统舱(无等级)超过6小时的,乘坐火车连续超过12小时的加发50元伙食补助费。

  第八条 乘坐飞机

  (一) 高管以上人员出差时可乘坐飞机。中层管理及其以下人员出差,原则上不准乘坐飞机,如需乘坐飞机的,一律需经总经理批准。

  (二) 机场建设费和一份航空保险费作为机票的有效组成部份,允许报支。

  (三) 进出机场的交通费,出差人员可凭出租车票报销。

  (四) 中层管理及其以下人员未经批准乘坐飞机的,只能报销乘坐火车的相关费用(火车硬卧票值及相应路途补贴)差额部分自行承担。

  第十条 杂费报销

  杂费:出差地长途通讯费、邮费、复印费、打印费、行李寄存费、行李托运费、打包费、订票费、退票费。

  第十一条 天往返的出差费用报销程序与标准

  (一)出差在厦门行政辖区内的不予伙食补贴,交通费用按《市内交通费报销规定》执行。

  (二)出差到厦门行政辖区以外的,可按定额标准报销伙食补贴,公司未派车的,除可报销伙食补贴外,还准予报销除出租车以外的与所派任务相符的交通费。

  第十二条 出差到外国和香港、台湾、澳门地区的,其国外、境外段费用按国家财政部颁发的标准执行,国内、境内段差旅费按本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从外地调入公司的人员和分配到公司的大中专生,正式到公司报到时,可报销以下费用:

  (一)按照一般人员的差旅费标准报销路程费用;

  (二)每人可报销500千克以内的行李、家具等托运费,其中:每人可在50千克的范围内托运快件。超过部分不予报销。

  第十四条 计划财务部应严格执行本规定,若有违反,除了扣发该部当月全部绩效工资的5%外,还要对主要责任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差旅费报销制度 第十三篇

  一、总则

  1、为了规范出差员工的差旅费,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的出差,指一天以上,当天不能往返的出差。

  3、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的所有人员。

  二、报销标准

  1、职务

  2、出差工资

  3、住宿费

  4、交通费

  5、生活补助

  6、电话补助

  7、出差补贴

  (1)总经理:出勤工资;据实;据实;据实;100元/天

  (2)办公人员:出勤工资;25元/天;据实;15元/天

  (3)施工领队:出勤工资;25元/天;据实;15元/天

  (4)施工队员:出勤工资;25元/天;据实;15元/天

  8、生活补助

  (1)客户单位提供生活的,无生活补助。客户单位不提供生活,按15元/天补助。

  (2)电话补助:领队按10元每天补助,普通施工人员按5元/天补助,当月有话费补助的,需提供话费发票。

  (3)出差补贴:领队按40元/天补助,普通队员按25元/天补助。

  (4)陪同宾客出差的人员,如果在食住行方面已享受公费者,均不再享受食宿补助。

  (5)随同领导出差的员工,如果食宿方面已经由领导负责,均不再享受食宿补助。

  (6)采购、办公人员出差:按领队标准报销差旅费。

  (7)总经理出差:交通、住宿、生活、招待费实报实销,出差按100元/天补助。

  9、说明:

  (1)出差工资:按正常出勤工资计算,出差日期不计算在出勤日期中,出差无假日加班双倍工资。

  (2)出差住宿费:住宿费凭住宿发票,按实际自理住宿天数,按25元/天计算报销,超标准的,超出部分自理。单位提供住宿的,无住宿补助。

  (3)交通费:乘坐火车,按硬卧(含硬卧)以下标准报销。

  (4)出租车不能报销,各种保险费、茶座候车费不能保销,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

  (5)市内公交、长途汽车、轮船三等仓以下及其他合理交通费用,写明行程及行程目的',可据实报销。

  (6)乘飞机需事前申请,得到总经理许可方可报销。

  三、差旅费报销程序

  1、所有报销由返回日起10日内应报销完毕,超过报销期限,按所报金额10%罚款,如超过2个月未报销的公司将不予再报销。

  2、出差人员如有上次预支费用未结清者,本次预支部不予办理。

  3、施工及售后完成后,必须征得客户单位同意,由客户在工程服务表上签字,与客户交接清楚,所有借用工具交还完毕后方可离开。

  4、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凭车票日期返回第一天到办公室报到登记,将当次出差工作内容与现场情况如实上报办公室,注销出差。办公室记录人员作书面登记,并与客户核实情况属实后,在工程服务表上签字。

  5、严禁先休假再报到、先报账再报到,对回公司不立即报到的员工,按旷工处理。

  6、员工返回公司后,凭办公室已经登记、客户签收的验收单报销差费。

  7、整体报账程序:施工单位签收《工程服务验收表》→办公室登记签字销差、仓库验收入库→财务室报账

  四、差旅费票据要求

  1、报销原始凭证以正式发票为准,如遇有特殊情况,只能收据代替的,应在收据上盖业务单位公章和联系电话号码,以及开票人以备核查。

  2、有往返车票以外的交通票据时,应列出行程详单,填写《票据清单》,对每一张交通票据做出说明。

  3、发生零星采购,需取得正式发票,如遇有特殊情况只能收据代替的,应在收据上盖供应单位公章和联系电话号码,以及开票人,以备核查。采购需要一人采购,一人验收,在票据上同时签名,并注明用途。工具及未用完物品,出差完成时,由报销人负责带回公司仓库验收。

  五、其他要求

  1、工程服务领队人员出差,要求保持电话畅通,出差前应自己交足电话费,确保电话无故障。有电话停机、关机及其他不畅通情况,取消当日电话费补助,并按次罚款10元/次。

  2、报销应遵循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如有发现,取消报销资格,并处以虚假报销额两倍罚款,直至辞退。

  3、现场施工、售后、技术指导等现场服务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着本公司工作服,工作鞋。

  4、当天往返的短途出差视同出勤,郑州及其下辖县市以外的短途出差,可享受每天15元生活补助。

  5、员工近地出差,应事先做好行程安排,在工作完成的情况下,应当日往返,不得无故逗留,一经发现,取消其所有津贴。

  6、出差的行程路线须符合近路与经济原则,合理安排路线,不得绕行。违反规定的,其超出标准的金额,自行承担,并扣减多行走天数已计列的费用,且多行走的天数按旷工处理。

  7、出差期间,若发生招待费,须事先征得总经理允许。报销时须单独填报,要求写明发生费用原因,被招待对象及其联系电话和就餐金额。

  8、出差途中,征得允许中途请假回家的员工,请假回家路费本人承担,请假期间无差旅费。其他费用按正常出差报销;未经允许中途回家的员工,当次出差往返路费全部由该员工本人承担。

  9、所有票据,由经手的员工本人报销,他人不得代报。

  10、出差期间,若需向客户单位借领工具物品,必须填写《物品支领单》,注明用途及结算方式,完工离开时,交接清理完毕方能离开。

  11、出差途中,不得离开施工单位做私事探访私客,若有特殊需要,需征得总经理同意后请假方可离开,请假时间不计入差旅费计算日期。未经允许做私事,按旷工处理。

  12、施工及售后服务出差人员,除客户提供的正常食宿安排外,未经总经理允许,不得接受客户单位请吃请喝,不得接受客户单位礼物红包、小费等一切馈赠。有违反者,给予收受物5倍罚款。

  13、出差员工出差期间如遇工资调整时,结算工资时分时段计算。

  14、员工出差期间,违反本单位或客户单位制度,及其他原因受到客户单位投诉,查核属实,罚款200元/次,直至辞退。

  15、与本制度配套表格有《工程服务验收表》、《物品支领单》、《票据清单》。

  16、本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起开始执行。

差旅费报销制度 第十四篇

  1、为保证全校教职员工因公出差的实际需要,进一步规范差旅费开支的项目及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2、教职员工应充分利用现代通讯网络技术办理外地公务,尽量控制公务出差,缩短出差时间,减少出差次数。确需因公务出差须经分管校领导同意,报校长批准,否则,不报销差旅费。

  3、出差人员的差旅费,按“交通费凭票据实报销,住宿费限额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通讯费包干使用”的办法报销。

  4、住宿费报销办法

  ①住宿费限额控制标准:直辖市、省会城市80元/晚/人;地州市及外县60元/晚/人。一人出差和因特殊状况需要突破标准的须经校长批准,然后据实报销。

  ②出差住宿费在规定的限额标准内凭据报销,实际住宿费超过限额标准的部分自理,不予报销。

  ③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免费带给住宿或住在亲友家的,不予报销住宿费。

  ④学校委派外出学习、培训人员的住宿费以学习、培训举办单位出示的发票为准报销,但不得超出第4条第①款的规定,若举办单位免费带给住宿的,按第4条③款执行。

  5、交通费报销办法

  ①出差人员乘坐火车、汽车、轮船、飞机或其它交通工具(不含租用出租车)的交通费据实报销。出差人员未经校长批准一律不得乘坐飞机、火车软卧、轮船头等舱,也不得租用出租车。

  ②出差期间市内交通费按直辖市、省会城市每人每一天30元,地县每人每一天15元包干使用。

  ③到外地参加会议和被学校委派学习培训的人员在会期和学习培训期间不报市内交通费。

  ④自带交通工具或由接待单位带给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不报市内交通费。

  ⑤乘坐火车的按实际乘坐火车硬卧座位票价(随票加收的其他费用不计入座位票价之内)的10%计发个人补助费()。乘坐硬座按票价(随票加收的其他费用不计入座位票价之内)的30%计发个人补助费。

  ⑥经批准乘坐飞机的,如遇航班打折,一律按打折后票价据实报销。

  6、出差人员的伙食费补助办法

  ①县城外出差伙食补助(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一天补助标准为:本省地州市及以下每一天每人20元,省会每一天每人30元,省外每一天每人40元。

  ②经学校研究,校长同意参加各种短期学习的'培训人员,不分区域,学习期间每人每一天补助生活费8元。

  ③小专业学生外出培训和学生实习就业的带队驻点教师,往返培训点和实习就业点的旅差费按学校旅差费标准报销,驻点期间的各种补助按每人每一天100元包干。驻点住宿由学校与培训点和实习就业单位联系解决。

  7、出差人员通讯费补助办法

  ①本市内出差不补通讯费,本市外省内出差每一天补助15元,省外每一天补助25元。

  ②参加各种短期学习和培训的人员,除补助往返学习和培训地点两天的通讯费外,学习期间不补通讯费。

  8、出差人员未按审批出差路线绕道出差的,其绕道期间多开支的交通费和住宿费用由个人自理,且不发绕道期间的出差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通讯补助费。

  9、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10、外来源理公务确需开支公关费用的,务必事前报校长批准,然后凭据在相关专项经费中报销。

差旅费报销制度 第十五篇

  1、私车公用车贴方案:每公里2元,事先申请;报销时,需注明私车公用理由,如:带货、有客户、紧急成行,等等;日期、起点、终点、公里数;

  2、请客户吃饭:150元/位,例如:来客户四人,加你五人,最多可报:150__5=750元;报销时,需写明项目名字、公司名字、客户名字、职务;

  3、所有出差需邮件预申请,报预算,包括可能的.请客送礼;如果申请中写明差旅费的某部分由第三方支付,此部分不管任何理由不得报销;

  、出差(指上海以外地区)饭贴为:早餐:15元/人(如果酒店不含早餐,允许报),午餐20元/人;晚餐:20元/人;如果请客户或客户请,这餐补贴不能计入的;

  、住宿费:300元/晚;北京、广州、深圳,400元/晚;二人同性成行,为标准双人房,无预先申请批准,只能报一间;

  、公司已为所有员工买了保险,包括意外险,其他未经预申请批准的个人保险,一律不得报销;

  4、报销汇总单需对应每张报销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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