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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精选)

时间: 2025-03-18 17:11:20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篇

  管理是学校发展的灵魂;学校的发展关键在于管理。优秀的管理思想和到位的执行,是学校崛起的必要条件。根据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教学管理工作由粗放、经验型向科学、精细化转变,最终实现无隙管理。遵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自己学校教育教学的实际,在此,粗浅地谈谈农村初中学校管理举措。

  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以现代教育思想为指针,建立规范、竞争、高效的管理体制;以“规范教学行为,优化课堂教学,全面提高教书育人质量”为主题;以“走进课堂,推门听课,推进精致管理”为主要途径;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机制、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深化内部体制改革,努力推进素质教育。坚持教育就是服务的理念,以师生发展为本;优化资源,和谐发展;全员管理,全面育人;精细运作,注重细节。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现学校的跨越式发展。

  2农村初级中学发展面临的问题

  当前农村初级中学校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是:生源不理想,农民家庭子女、外地务工人员子女比较多,单亲家庭学生比例比较高,学生家庭教育环境不如意,学生学习能力普遍较弱,学业基础属于当地小学毕业生中三流水平,不少学生初二年级就几乎放弃了学习;教师教学水平不均衡,既有非常优秀的教师,也有表现一般的教师;教学一线力量比较薄弱,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任务很艰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考评学校时重视升学率指标,学校的升学压力很大;中层管理干部成长较慢,急需提高;学校长期投入不足,办学硬件条件相对于周边学校陈旧落后;教育经费匮乏,教师待遇偏低;学校发展缺少特色;管理机制有待完善;周边新建学校对优质生源的吸引力加大,存在着优质生源流失的潜在危机;当地人口向城区移动,造成生源减少。

  3改进的基本原则

  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原则。坚持精干、统一、高效的原则。坚持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大稳定、小调整、优势互补,合理流动的原则。坚持多劳多得、优劳优酬、效率优先的原则。

  4 改进的重点

  4.1全面彻底的检查学校的基础设施所存在的点滴安全等问题,对照农村寄宿制学校的标准,制定详细的整修、重建、新建方案。对重建和新建的设施要严格把守质量关,决不能留下任何安全隐患。开展检查指导工作不提前通知,采取随机检查的方法。

  4.2努力探讨和研究农村寄宿制学校的规律和特点,认真制定、完善和实施寄宿制学校的特有的管理流程和管理细则。

  4.3特别加强学校人员出入制度的建设和管理。对所有学生实行持证出入;所有外来人员的出入必须实行有效证件的登记。检查可以是全面检查,也可以是个别检查。

  4.4特别加强学生宿舍内的相关管理制度的建设,每个宿舍管理制度必须上墙,定人定责(包括学生和管理教师)。检查结果要以不同的形式在全校通报。平时重视课堂教学的研究与管理,扎实开展“上好每一节课”活动对所有教师进行培训,从教学基本功入手。培育青年教师能力,提升中年教师水平,发挥老教师作用。新教师、青年教师、中年教师要把每一节课都当作达标汇报课、成果展示课、优质示范课进行教学,落实教学管理人员对教师听课职责。总务处根据学校发展需求,组织制定后勤发展计划和后勤保障相关制度,负责学生的食品、卫生、保健、防疫等制度的修改和完善工作,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德育处负责校园安全制度的相关制度的修改和完善制度。

  4.5实行无缝隙管理:每天必须有一名行政人员24小时值班;中午还要有三名辅导教师值班;晚间宿舍管理教师值班到10点;学校保安24小时值班。

  4.6继续完善教学管理的相关制度:广泛开展“学课标,促课改”活动;广泛开展“教学反思”活动;广泛开展“上好每一节课”活动;广泛开展“走进课堂、推门听课”活动。

  5激发教师群体的活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5.1培养教师具有现代教育的思想和观念。为了培养教师具有现代教育的思想和观念,使学校各项工作能扎实地、有创造性地开展,学校结合本校实际情况,邀请教育专家到校讲学,不断进行校本课程的培训,大力开展先进教育思想交流会等活动,制定各类教职工的岗位职责和行为准则,使得教师在对课程内容的确定,知识点、教学方法的'选择上,都充分体现现代教育的教学理念,促进人的发展。

  5.2不断提高教师的专业知识水平和教育科研能力。学校把提高教师的专业成长作为重中之重,积极开展师德师能提升工程、骨干教师培养工程、青年教师成长工程,完善考核机制,注重人文关怀,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水平,为学校可持续发展和教育均衡发展提供核心竞争力。针对农村学校教师教科研意识淡薄的现象,学校通过设置考核制度,大力开展教改实验,实行新的课堂教学模式改革。教师的理论水平、科研意识和教学能力都得到了较大的提高。在自己的教学实践中能够渗透各种教改思想,大胆实践,细心探索,不断总结教育教学经验。

  6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校园和谐氛围

  6.1美化自然环境。优美的校园环境具有陶冶学生心灵,熏陶学生行为,启发学生美好想象的作用。让校园的一景一物,一草一木都能成为无声的语言,从而促进学生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应文明而得体。

  6.2优化人际环境。据权威调查表明“领导+长者+朋友”型的领导角色和“师长+父母+朋友”型的教师角色及互助互爱、情同手足的同学角色是现代教育中的新型角色,颇受学生欢迎。让他们在一种和谐民主的氛围中,从小懂得互相尊重、帮助、关心他人,形成崇高的道德情操。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篇

  为进一步优化宿舍环境,建立良好的宿舍秩序,确保住校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特制订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凡在校住宿的学生必须爱护宿舍设施设备,并按有关规定执行宿舍纪律。每凭学期开学,要先缴费号铺,后定位住宿,对不按定位,随意调床、搬迁、拆动生活用具者,给予批评教育,并责成其恢复原状,情节严重的.取消住宿资格。

  二、建立房长负责制。每学期开学初,各房选出房长一人,负责制订“安全公约”、“卫生公约”和轮流值日制度,检查、落实房内各种措施,定期向主管部门汇报本房情况。

  三、在宿舍,对人要讲文明礼貌。杜绝讲脏话和不文明的举止,严禁吸烟、喝酒、赌博、打架。

  四、不准私自带客进舍,更不得留客住宿(含本班外宿同学),违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五、晚间如遇同学生病,本房同学要互帮互爱,并及时报告值班保卫人员,病情较重者,由保卫人员或老师陪同下迅速送往医院治疗。

  六、遵守作息制度(含节假日),保证休息时间,晚自习时间一律要到课室学习(生病学生凭有关证明方可逗留宿舍),熄灯后不得大声喧哗、讲话,不准在宿舍里打牌、下棋,否则,没收一切娱乐器具,并通报批评。

  七、必须保持宿舍清洁卫生,每天早晨、课外活动各扫一次,地板每星期三、日下午4∶45各拖一次。各房每天一人负责打扫房内及门前、楼下的卫生并倒垃圾;严禁在房内吃饭,严禁向楼下、窗外抛掷杂物;严禁污损墙壁及乱涂乱钉;严禁在厕所内丢杂物、硬纸塞进厕所、水管等。每房的卫生用具由各房自行购置,要备齐;一个拖把、一个拖桶、一个地斗、一个垃圾篓、二把扫帚。

  八、房内整洁做到:蚊帐靠壁挂,叠被统一格式,口盅、鞋屐摆整齐,天面地面保持干净,并注意保洁。

  九、要爱护公物、节约水电。凡损坏公物,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要视情节轻重,给必要的纪律处分。不准私接用电器,照明灯泡不得超过40瓦,违者,除没收外,对当事人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十、提高警惕,做好安全防范。

  1、宿舍实行三锁三开;上午早读上锁,放学开锁;下午上课预备上锁,放学开锁;晚自习预备上锁,下夜课后开锁。

  2、上课时间学生不得进入宿舍,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班主任批准,宿舍管理人同意方可开门进内。

  3、贵重物品不要带入宿舍,现金随身带或存学校附近银行。

  4、各房间要自觉遵守学校防火安全措施。如:不准点蜡烛、用纸生火、烧塑料袋等。

  5、如遇紧急危险,相关学生要有秩序地离场,保持道路畅通,不挤压、不堵道、不跳楼,并要迅速报告值班保卫人员,保卫人员应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6、如遇地震或空袭,学生要按相关常识做好自我安全保护。

  7、如遇突然停水、停电,学生不得起哄,吹口哨,大声怪叫等。

  8、严禁爬门窗,爬防护网。

  9、单车一定要集中保管,不得停放在楼梯下面或房间内。

  10、不准把篮球、足球带进宿舍、教室、不得在宿舍区打球。

  11、加强群防群治,发现有偷盗、勒索、抢劫行为要勇于斗争、及时报告。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篇

  1、服从学校统一安排,服从生活指导的管理,未经生活指导教师同意,不得换房(床)居住,有事外出必须请假,归校要及时销假。

  2、学生宿舍统一作息时间。

  3、讲究卫生,衣物鞋帽、洗漱工具等摆放整齐,不洁衣物及时清洗。

  4、学生宿舍不得会客,不得留宿非本室人员(包括家长)。

  5、严禁在室内打牌、喝酒、赌博或进行其它不文明活动。

  6、严禁在室内使用明火或私拉乱接电线以及使用电炉、电炊具、电暖器等学校电器设备。

  7、爱护公物,严禁损坏公物或私自将公物带出校园。

  8、学生宿舍按男、女生分设,男女生不得互串,并分别安排有一定工作经验和应急处理能力的教职工担任男、女生宿管员。值班室就近安排在学生宿舍入口处,并配备电话、电筒、学生花名册和家长联系电话,熟知学校领导的`电话和公安报警电话、急救电话和火警电话。

  9、学生宿舍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通道必须保持畅通;宿舍走廊过道必须安装照明和安全指示标志,宿舍区必须配足消防灭火器材。

  10、周一至周五下晚自习后一律不允许住校生外出,周末原则上不留宿学生,特殊原因确需留宿的学生必须经班主任同意报名登记,并和学生家长签定安全监管责任书,对寄宿学生,值班教师将进行查铺点名,并将晚归和夜不归宿的学生及时通知班主任告知家长。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第四篇

  安全档案的建立、完善和管理,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安全工作计划部署档案、消防档案、重点部位档案、易燃易爆危险品档案等。安全档案的管理工作,由保卫部门负责。安全档案应包括安全基本情况和安全管理情况。安全基本情况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部署,各种安全文件资料。

  (二)单位基本概况,重点部位情况。

  (三)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安全员岗位职责。

  (四)各种安全制度。

  (五)各种安全设施、器材情况。

  (六)其他与安全有关的情况。

  1.安全管理情况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全设施、器材定期检查记录,维修保养的记录。

  (二)安全隐患及其整改情况的记录。

  (三)安全检查、巡查记录。

  (四)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记录。

  (五)安全情况、事件、事故及处理记录。

  (六)奖惩情况记录。

  (七)其他有关安全管理的情况。

  2、学校档案安全管理制度

  一、立卷归档制度

  1、凡本单位在党、政、工团、基建、教学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包括文字、统计数学、图纸、相片、录音(像)、报表等)均属归档范围。

  2、每年文书档案由文书人员负责在第二年三月份结束归档工作,学籍档案、德育档案、实验教学档案、信息技术档案、电教档案、图书室档案由负责人在第二常年度9月份结束归档工作。立卷归档,并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3、归文件材料必须收集齐全,组卷合理,分类清楚,卷内文件排列系统,保管期限划分准确,案卷标题简明确切,装订结实、美观,字迹工整、清晰。

  二、档案借阅制度

  1、凡本单位人员因工作需要查档案,一般在档案室查阅,如需借出,须办妥手续后方可借出,并在23天内归还。

  2、借阅档案,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填写借阅登记及档案利用效果。

  3、查阅或需摘录机密档案,须经领导批准,并在指定地点查阅,不得翻阅其他无关材料。

  4、凡外单位来查阅档案,须持单位介绍信,并说明查阅内容,年代和目的才能查阅,除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外借。

  5、借阅档案必须妥善保管,爱惜使用,禁止私看折卷,抽页,随意涂改做记号,不得擅自复制、转借他人或单位,一经发现依法处理。

  6、凡未经整理,登记完毕的档案,一律不外借。

  三、档案保密制度

  1、严守有关保密守则。

  2、不随便携带机密材料和档案库房、箱、厨钥匙。

  3、不准将机密材料、内部资料、作为废纸出售。

  4、提供利用秘密文件资料,严格按照密级规定执行审批手续。

  四、档案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档案室管理工作,切实做到“八防”,确保档案的安全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档案室应有专人专管,非档案工作人员未经同意不得随意入内、开启。

  2、档案室内严禁吸烟,工作人员离开档案室时,要关闭门窗,切断电源。

  3、档案室内要经常进行通风,打扫,保持清洁干燥,按时更换防虫药品。

  4、档案箱排列整齐,分类存放,每年清库查对档案一次,确保档案安全。

  5、调查档案要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做到调卷登记,还卷注销。

  五、档案统计、鉴定、移交制度

  档案统计:

  1、建立档案统计台帐,对收进、移出的档案资料做到帐物相符。

  2、编制档案工作情况统计表,提供利用档案资料定期汇综上报。

  档案鉴定和移交:

  1、成立档案鉴定工作小组。

  2、根据国家有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制定本单位保管期限表,定期对已经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再鉴定,准确地判定档案的存毁。

  3、销毁无保存价值的档案,须由鉴定小组提出意见。登记造册,经单位领导人批准后由二人在指定地点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3、学校档案安全管理制度

  (1)、档案建立

  (一)建立健全学校各类档案,为学校各级领导,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分析、总结、部署、调度学校工作和对学校工作作出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并确定一名副职校领导具体负责和指导资料的收集、分析、筛选、立卷、归档等建档工作。

  (二)学校建立档案资料室,由人事秘书专职管理,按《中学档案资料收集范围细目》(附后)建立档案。教导处、总务处等行政职能部门和团设档案柜分别管理。

  (三)全面系统地建立健全学校档案、教师档案和学生档案,学校档案按类以时间为序建立,教师的一般人事档案,一般职务档案和业务档案按人头建立,学生学籍档案按届,按班分类建立。

  (2)、档案立卷

  (一)档案人员应按资料收集范围及时收集各种档案资料,并将筛选后的资料分类装订、编制目录,进袋入档。档案袋,档案卷的规格要符合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要求。

  (二)卷宗必须注明保存的期限。凡注明“暂存”的资料一般以一年为期限;注明“短期”的一般以五年为期限;注明“长期”的由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决定保存期限。

  (三)凡档案资料收集范围细目中未编入,照片档案盒,但确有使用、保存价值的其它资料,学校可根据需要自行决定是否保留。

  (3)、档案补充

  (一)教职工任免、考核、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调资、入党、入团、奖惩等材料要及时收入个人档案。

  (二)外来文件、函件由收文员(或人事秘书)统一分类编号登记,()交校有关领导阅后,即立卷归档。

  (三)校内印发的文件是档案补充的重点,平时校长室、教导处、教科室、总务处、团支部、少先队部应将此类文件分类保存,每学期结束时,集中交档案人员立卷归档。

  (4)、档案转递

  教职工因工作调动,需要转递档案,必须按上级有关部门通知的转递项目逐项登记,文书档案盒,严密包封,并加盖密封章,通过机要转递,不得公开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5)、档案查阅

  (一)校外人员来校查阅档案,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经学校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到档案资料室查阅档案;查阅者不得查阅本人或亲属的人事档案、职务档案;未经同意不得摘抄档案材料,经同意摘抄的材料须经档案资料室人员仔细核对并签署意见;查阅者不得将档案材料拿出资料室。

  (二)校内人员借阅业务档案、学生学籍档案必须经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借阅,并要办理登记手续,会计档案盒,在规定期限内完好无损地归还。

  (6)、档案安全保密

  (一)档案资料室门窗要加固,要备有消防器材,保持整洁、干燥,自然通风,严禁吸烟和放置易燃、易爆、易引鼠入室的物品。

  (二)档案管理人员不得将无关人员带进档案资料室,不得外泄档案中的机密,档案资料室人员在工作中所用的各种草稿、废纸等,不得乱仍乱抛,应将保密纸处理或销毁。

  4、学校档案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安全工作建立安全档案,并设专人管理,由李媛媛老师负责。

  2、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学校安全工作下发的文件、通知、通报、讲话、检查情况记录、整改意见、措施等必须归档备查。

  3、学校制定的安全管理计划各种安全管理制度,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组织领导机构等材料都要装订归档。

  4、学校自查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等材料必须及时归档。

  5、对于突发安全事故,应同步介入收集相关材料归档备查。

  6、学校和各部门及每一个教职员工层层签订的责任书,学校和家长签订的安全责任书都要装订归档管理。

  7、学校每周的安全值班记录要装订好后归档管理。

  8、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实行借还登记制度,按档案管理条例进行管理。

  9、管理人员随时搞好安全档案的保管,注意防盗、防火、防蛀、防潮湿、防遗火。

  10、管理人员随时注意收集整理安全管理材料并及时归档。若发生遗漏和失误要追究管理者的责任。

  11、管理人员有权向安全事故处理小组提供有关方面的材料依据和被认可的证明材料。

  5、学校档案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档案建立

  建立健全学校安全档案,目的主要在于为学校各级领导,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分析、总结、部署、调度学校工作和对学校工作作出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校领导对此应高度重视,并确定一名校领导具体负责和指导资料的收集、分析、筛选、立卷、归档等建档工作。

  二、安全档案立卷

  档案人员应按安全工作的具体要求收集各种安全档案资料,并将筛选后的资料分类入档。档案袋,档案卷的规格要符合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要求。

  三、安全档案的保管

  由专门负责安全工作的校领导指导安排档案保管工作,确保档案详实有效,便于安全工作的开展

  四、安全档案的整理

  定期对安全档案进行整理,完善安全工作制度体制,分析安全工作的不足,及早提出整改备案。

  6、学校档案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安全工作档案是学校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映了当时学校安全工作情况,为今后开展工作提供参考资料和文献。建立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管理制度,完善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对于促进学校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条、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台帐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客观全面地映本单位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

  第三条、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管理由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各部门组织开展的安全工作必须做好记录,并及时上交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学年末统一交档案室整理保管。

  第四条、安全工作档案要有统一的分类标准,将文件材料分门别类归档。

  第五条、学校安全工作档案一般应保存三年,重要的作长期保存。

  第六条、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内容主要包括:

  (一)学校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及人员;

  (二)学校安全工作规章制度;

  (三)学期安全工作计划和总结;

  (四)学校签订的安全工作责任书留底以及教职工安全工作考核情况;

  (五)有关安全工作的各类文件;

  (六)研究安全工作的会议记录;

  (七)学校安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方案、实施过程记录等相关材料;

  (八)安全工作检查、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排查情况记录、治理结果记录等。

  (九)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演练情况记录;

  (十)学校教职工安全培训材料;

  (十一)学校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以及调查处理结果记录;

  (十二)学校安全设施建设及安全经费投入情况;

  (十三)心理问题学生、行为问题学生、特殊体质学生档案;

  (十四)学生接送车相关材料;

  (十五)上级布置的各类安全工作完成情况、上报的材料留底。

  7、学校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安全档案的`建立、完善和管理,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安全工作计划部署档案、消防档案、重点部位档案、易燃易爆危险品档案等。安全档案的管理工作,由保卫部门负责。安全档案应包括安全基本情况和安全管理情况。安全基本情况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部署,各种安全文件资料。

  (二)单位基本概况,重点部位情况。

  (三)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安全员岗位职责。

  (四)各种安全制度。

  (五)各种安全设施、器材情况。

  (六)其他与安全有关的情况。

  安全管理情况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全设施、器材定期检查记录,维修保养的记录。

  (二)安全隐患及其整改情况的记录。

  (三)安全检查、巡查记录。

  (四)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记录。

  (五)安全情况、事件、事故及处理记录。

  (六)奖惩情况记录。

  (七)其他有关安全管理的情况。

  8、学校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安全档案管理工作是学校(含幼儿园,下同)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安全档案资料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真实具体的原始性记录,是领导决策、开展工作、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研究处理问题、追究事故责任的重要依据。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建设与管理,规范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安全档案立卷工作,统一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管理,使我市学校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归档范围

  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管理按基本情况、组织领导与制度建设、安全设施配备与经费保障、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隐患排查和整治、值班记录和安全检查记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上即文和信息报送、校车管理等方面归类建档。

  (一)基本情况

  1、学校基本情况说明。

  2、单位位置图。图中标明本单位名称、地址、周围相邻的单位与道蔓称(缩印、绘画均可,附单位门牌照片)。

  单位平面图。标明单位区域内主要建筑物。

  重点目标位置图。标明单位内部重点部位所在的位置(附照片)。

  3、危险物品备案登记表。

  4、备案材料(复印件)

  (1)学校法人代码证。

  (2)学校建筑安全验收合格证。

  (3)学校建筑消防安全验收意见书。

  (4)学校食堂卫生许可证及操作人员健康证。

  (5)学校小卖部营业执照及卫生许可证。

  (6)易燃易爆化学危险脾存批准证书。

  (7)学生饮用水水质检测报告。

  (8)锅炉检测报告及司炉工证。

  (二)组织领导与制度建设

  1、组织建设。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安全工作具体分工情况、安全机构等。

  2、本单位各种安全工作制度。

  3、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上级与本单位、本校与相关责任人签订的《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签字盖章,成文日期)。

  4、年度、学期安全工作计划、总结。

  5、学校安全工作会议。每次安全工作会议的通知、签到表、材料、讲话、会议纪要、图片等。

  6、安全工作预案。学校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总体预案,学校制定的火灾、交通事故、危险物品事故、工程建设事故、特种设备事故、型活动事故、外来侵害事故、食物中毒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方面的安全预案。

  (三)安全设施配备与经费保障

  1、消防设施配备登记表(消防栓、灭火器、应急灯、疏散标志等)。

  2、交通安全标志情况(临路学校的警示语、标志,减速带等)。

  3、电子监控配备情况(红外线报警装置、电视监控等)。

  4、安全保卫人员配备的防卫器械(警棍或木棍、手电筒、通讯工具等)。

  5、安全经费投入。安全经费投入去向、数目、台帐等(有财务账目复印件)。

  (四)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

  1、上级要求开展的专题安全教育资料。包括上级通知、教育计划(方案)、过程资料(包括讲稿、学生心得体会、图片资料、宣传报道资料等)、总结等。

  2、学校自行组织开展的安全教育资料。

  3、参加上级安全培训的资料。

  4、本单位组织的安全培训资料(师生培训、专业人员培训等)。

  5、应急预案演练情况。演练方案、演练过程资料、演练记录、总结、图片等。

  6、学校型活动。申请审批表、组织方案、活动记录、活动总结等。

  (五)隐患排查与整改

  1、安全隐患排查记录(排查人、排查时间、隐患事项、责任人等)。

  2、安全隐患整改记录(整改人、整改时间、整改事项、整改结果等)。

  3、隐患鉴定申请(视情而定)、相关职能部门鉴定意见书等资料。

  4、未能及时整改的有相关限期整改资料,自身难以整改的向上级汇报的原始资料等。

  (六)值班记录和安全检查记录

  1、节假日和上级要求的其他重要时段的安全值班记录。

  2、学校门卫安全检查资料。

  3、学校食堂、小卖部安全检查资料。

  4、学校宿舍安全检查资料。

  5、学校其它方面的安全检查资料。

  6、上级安全检查记录。

  (七)校园周边环境治理

  1、对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情况。

  2、专项整治。上级要求开展的专项整治资料,每个专项整治活动资料有上级通知、本单位工作安排(计划、方案)、过程资料、总结、图片等。

  3、综合治理联动机制建设。联动制度、联动协议、联席会议、联动活动等资料。

  (八)上即文和信息报送

  1、上即文。按级别、时间先后分类装入本年度市、市政府、市教育局、区县相关部门、各乡镇、办事处下发到学校的安全文件。

  2、安全信息员资料,安全信息报送资料,通讯联络记录等。

  (九)校车管理(含学校公车及接送学生专用车)

  1、学校公务车登记表,包括车型、车号、购买时间、车主信息等(含车辆照片)。

  2、接送学生专用车(含自有、租用)登记表,包括车型、车号、购买时间、核定座位、所经路线、是否统一喷涂、是否购买承运人责任险等(含车辆照片)。

  3、驾驶员(学校正式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登记表,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车型、驾驶信息等,附驾驶证复印件。

  4、建立接送学生专用车管理制度和监督检查记录。

  (十)其他

  学校开展的目录中未列入但具有保存价值的安全工作资料。

  二、组档、立卷要求

  (一)组档要求

  1、学校安全工作档案按照“一年一卷”的原则组卷,长期文件可用复印件代替。

  2、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在遇到单位名称变更或撤并时,应按原档案转交新校。

  (二)立卷要求

  1、学校安全工作档案以学校为单位使用统一的档案盒和档案封面。

  2、档案盒封面要求统一贴上或打上“学校安全工作档案”标签,横标下有分卷标签,分卷有多盒分卷的,在分卷标签上注明分卷顺序。

  3、学校安全工作档案都要有总目录,各分卷都要有分卷目录与卷内文件目录,装订顺序按各分卷内容先后时间顺序装订。分卷装订统一使用竖排线装。

  4、所有印制材料一律用A4纸,检查记录用原始资料。可用蓝黑、碳素墨水或黑色签字笔书写,也可打印。要求字迹工整、简洁、准确,不得涂改(如有改动,须作明确说明)。

  5、档案用专用装订绳带装订,不得用金属物品订夹,卷内材料当中,不得有订书钉、曲别针、头针等金属物品。

  6、严格保密制度,严禁将档案内容向无关人员扩散。

  三、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各中等以下学校(含幼儿园)。

  四、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篇

  1、食堂应该保持内外环境干净,实行有效措施,消退老鼠、蟑螂、苍蝇和另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2、食堂的布局应该合理,应有自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3、食堂加工操作间应该符合下列要求:

  (1)、设有自立的粗加工间、原料库、更衣室、操作间(8㎡以上)。

  (2)、操作间有瓷砖或另外防水、防潮、可清洗材料制成的墙裙(1.5m以上)、排气扇、纱门纱窗、密闭的废物桶,下运河出口处有防鼠金属隔栅。

  (3)、地面应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筑,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与排水;

  (4)、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设备。

  (5)、原料库有防鼠、防虫、防霉、防潮措施,原料离地离墙10cm存放,保持空气流通。

  4、食堂应该使用耐磨损、易清洗无毒材料创造或建成的餐饮具专用洗刷、消毒池等清洗设施设备。采纳化学消毒的,必需具备2个以上的水池,并不得与蔬菜、肉类清洗的设施混用。要做到四分开:餐具洗清分开,原料荤蔬清洗池分开,切配用具生熟、荤蔬分开,储藏生熟、成品半成品分开,并有显然的文字标识。

  5、餐饮具使用前必需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需储藏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储藏柜上有显然标记。餐饮具保洁柜应该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6、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需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要求。洗涤、消毒剂必需有固定的存放场所(橱柜),并有显然的标记。

  7、食堂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8、小学食堂必需取得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小学不得开办食堂;食堂从业人员要持有健康证及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并乐观协作、主动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篇

  1、严格执行我校《治安保卫工作条例实施细则》、《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工作管理制度》。

  2、各单位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及其它危险品须加强管理、安全存放、责任到人,并有专人负责此项管理工作。

  3、剧毒、麻醉品和放射性物品的订购,需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报告,写明品名、规格、数量和用途,经单位或课题负责人审核签字,一式三份交供应科统一办理。

  4、对剧毒、麻醉品和放射性物品的出入库,必须有正确计量和记载,严格保管。

  5、一般危险品(剧毒、麻醉品和放射性物品除外)的领有量不得超过三天。

  6、剧毒、麻醉品和放射性物品的领用,必须有负责人审批、限量发放(不得超过一日用量)、双人签名、双人领用。

  7、剧毒、麻醉品和放射性物品的使用过程,应予严格控制和监督,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对其领、用、剩、废、耗的.数量必须详细记录。使用的容器、变质料、废溶液残渣,应妥善处理,严禁随意乱抛。用剩的以上物品必须存放在专用铁柜内,并严格实行双人双锁的保管制度,任何人不得将此类物品带出实验室。

  8、学生实验原则上不允许使用剧毒物品。确因教学等需要而必须使用剧毒物品时,必须由指导老师在场指导,检查使用情况,严格审核使用记录。严禁学生单独进行实验,严禁把剧毒物品带出实验室外。实验完毕,使用剧毒物品后的残液必须妥善处理和保管,严禁乱倒乱放。

  9、一般危险品价拨外单位,必须经基建后勤处审批,剧毒、麻醉品应报分管校长批准,并经校保卫部门和当地公安部门备案同意。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第七篇

  为了加强校园内部治安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各类不法侵害行为发生,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作一下规定:

  (一) 严禁携带以下刀具进入校园

  1、 管制刀具,匕首、三楼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

  2、 其他各类非学习工作所需刀具,如水果刀、小剪刀、工艺刀具,尖锐物件,打火机等,能够对人身造成伤害的工具。

  (二)各年级要指派专人负责,督促持有上述管制刀具物品的学生及时上缴,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要对各班定期不定时进行排查。

  (三)排查发现学生随身带有管制刀具的,由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收缴,学校将坐在年级进行通报批评,对造成后果的'将追究班主任责任。

  (四)学校在校园内发生遗弃的管制刀具,应立即向学校报告或者上缴安全领导小组。

  (五)广大师生应积极向学校举报非法携带、藏匿上述管制刀具的行为,对举报有功的,给与奖励,对包庇、纵容上述违法行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第八篇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有效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校长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校领导应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主管校领导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责成相关部门进行全面整改。

  第三条 后勤部门在主管校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学校设立专、兼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学校食品安全,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

  第四条 学校保卫部门应对食堂等易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场所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非相关岗位人员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入间等,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安全。

  第五条 学校以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强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六条 学校食堂应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方可营业:校内饮食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体检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学校要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的培训。

  第七条 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主管校领导应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八条 对于饮食工作各级责任人员违反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各自职责,造成就餐者身体损害甚至生命危险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 对下列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其相关责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的责任:

  1.食堂发生严重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

  2.未建立食品安全负责制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3.未建立食品安全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

  4.食堂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而从事经营活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及监督员的责任:

  1.未按照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食堂食品安全进行检查,或检查次数、纠正力度达不到要求而出现问题的;

  2.对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出的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3.不主动配合上级食品药品监管主管部门检查,有失职行为的;

  4.未及时传达上级食品药品监管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及工作要求,造成不良影响的;

  5.对员工未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考核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的责任:

  1.不主动配合饮食中心及业务部对食堂食品安全进行管理与检查、自查的;

  2.在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过程中发现食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而不予以及时纠正、制止的;

  3.不及时传达上级有关食品安全政策和相关规定,造成工作出现失误的;

  4.食堂发生食品安全问题不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领导的;

  5.食堂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未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6.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物供部负责人及配送员的责任:

  1.不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求对供货方进行索证的:或采购无有效许可证的食物:

  2.把积压食品和过期食品、三无食品推销给食堂的:

  3.把腐烂变质、不合格产品搭配给食堂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承包商的责任:

  1.餐饮服务许可证不及时更换的;

  2.员工上岗不持有效健康证的;

  3.食堂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及时上报主管部门的;

  4.未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测验、考核的;

  5.不按照食品卫生法及卫生“五四”要求进行验收、加工、生产、销售的;

  6.用不正当手段私自购买食品的;

  7.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重大影响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保管员的责任:

  1.对食品验收不把关造成不良后果的;

  2.对库存食物不检查造成积压或过期、变质的;

  3.让食堂使用过期、变质的不合格食品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厨师、服务员的责任:

  1.使用、加工、出售腐烂、变质、过期的食品:

  2.发现食品原料有问题不上报经理或主管部门,造成不良后果的;

  3.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4.未办理健康证上岗的。

  第十条责任及处分

  (一)处分原则

  1.由于工作不负责任、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给学校和就餐者造成一定的损害或不良后果的.,给予直接责任人记大过及其以下处分,并责令该饮食部门停止生产、经营,销毁导致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

  2.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给学校和就餐者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不良后果的,给予直接责任人撤职及其以上处分。生产经营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构成犯罪的,报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者伪造餐饮服务许可证和未取得健康证明而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或者对患有疾病不得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人员,不按规定调离、拒不改正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分别给予警告、取缔其在校内的一切经营活动。

  (二)处分种类

  学校在编人员违反本办法的应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等处分: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学校食堂外聘的单位和个人,造成食物中毒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一条 责任追究程序

  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由学校组织相关负责人进行调查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总务处、校长室等有关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总务处负责解释。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第九篇

  为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安全方针,切实把预防工作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落到实处,强化岗位安全责任,确保学校财产和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岗位安全责任

  1、校长为我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后勤主任为直接负责人,负责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的具体事宜,每一位教职员工严格落实岗位职责中的安全责任要求,确保各种教育教学活动和后勤工作的安全,保证学校和全体师生的安全。

  2、全校师生要树立安全地第一的思想,强化工作、生活、学习中的安全意识,形成“学校安全,人人有责”的理念。

  3、根据“谁使用谁负责”原则随时注意学校校舍、设施、及管理中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总务处报告。情况紧急或其他情况下,也可向学校领导直接报告。总务处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整改。不能或无力处理的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4、根据“谁管的人谁负责”原则随时注意学生人身及学生管理中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政教处报告。政教处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整改。不..

  能或无力整改的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二、安全大检查

  定期(开学前,放假后,每月一次)或不定期,对全学校进行安全大检查,每月应对我校安全隐患进行自我排查,发现隐患,或立即整改,或立即上报。

  1、查改校舍及设施设备安全隐患。一查学校是否新出现危房;二查是否存在继续使用危及师生安全的校舍房屋上课、住宿或活动;三查学校安全工作是否正常运转;四查学校围墙及重点基础设施有无安全隐患和警示标志。

  2、查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隐患。一查学校是否对食堂饮食卫生工作实行目标管理;二查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和持证上岗;三查食堂进货、储藏、加工和饭菜质量的监督管理过程是否到位;四查学校环境卫生每日清扫是否坚持;五查学校食堂有无安全隐患;六查学校中午学生午休的内务、卫生及管理情况。

  3、查改学校消防安全隐患。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二查灭火器材是否好用;三查消防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装置是否正常;四查防火警示标志是否损坏;五查学校危险化学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文件规定实行专人管理、专柜存放;六查学校是否加强用火管制,校内是否存在师生使用明火的现象;七查学校用电线路有无安全隐患。

  4、查改学生路途安全隐患。一查各班级对学生开展交通法规和道路安全知识的教育情况;二查学校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教育活动是否按照定人员、定车辆、定线路“三定”原则,并经教育局和交管部门批准。三查禁止师..

  生搭乘“三无”车(无驾驶执照、无牌照、无客运执照)、病车、超载车和禁止学生搭、骑摩托车上学回家规定的执行情况;四查对学生路途安全是否采取了向家长及学生的预告通报制度。

  三、整改措施落实

  1、学校的每一位成员均有发现、报告和处置(能力范围内)安全隐患的.义务。

  2、每学年开学前,放寒暑假、节假日前,必须开展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每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必须开展学生安全教育。

  3、每两周必须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工作。在自查的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以文字形式报告,以便得到及时处理。

  4、对在上级部门检查中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5、每周对学生生活饮用水源的卫生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每周开展一次食堂工作人员不定期检查。

  6、加强门卫人员的管理,每周对出入登记和校园巡查登记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责令及时整改。

  7、消防隐患排查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管理的人员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教育局的《消防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加以实行。

  8、在排查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结论的问题应请有关部门或专家进行鉴定,以防事故发生。

  四、处罚与奖励:

  1、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主要责任人取消当年度评先资格。

  2、安全教育及安全责任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到位并整改有力,全年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被处罚的班级负责人,学校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安全工作档案是学校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反映了当时学校安全工作情况,为今后开展工作提供参考资料和文献。建立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管理制度,完善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对于促进学校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条 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台帐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客观全面地反映本单位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

  第三条 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管理由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各部门组织开展的安全工作必须做好记录,并及时上交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学年末统一交档案室整理保管。

  第四条 安全工作档案要有统一的分类标准,将文件材料分门别类归档。

  第五条 学校安全工作档案一般应保存三年,重要的作长期保存。

  第六条 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内容主要包括:

  (一)学校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及人员;

  (二)学校安全工作规章制度;

  (三)学期安全工作计划和总结;

  (四)学校签订的安全工作责任书留底以及教职工安全工作考核情况;

  (五)有关安全工作的各类文件;

  (六)研究安全工作的会议记录;

  (七)学校安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方案、实施过程记录等相关材料;

  (八)安全工作检查、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排查情况记录、治理结果记录等。

  (九)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演练情况记录;

  (十)学校教职工安全培训材料;

  (十一)学校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以及调查处理结果记录;

  (十二)学校安全设施建设及安全经费投入情况;

  (十三)心理问题学生、行为问题学生、特殊体质学生档案;

  (十四)学生接送车相关材料;

  (十五)上级布置的各类安全工作完成情况、上报的材料留底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篇

  为加强学校餐饮安全管理,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及相应的规定要求,结合我校没有食堂只有配餐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要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二、学校不准学生带零食、饮料等进入校园,更不准在校吃零食,要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学校提供茶水,接水时要注意安全。

  三、学校不定期地随机抽查,确保校园的食品安全。

  四、学校对配餐单位进行管理,不定期进行抽查。

  (一)学校校长是本单位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成立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尤其是配餐单位的管理工作。

  (二)配餐单位必须取得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方可营业,《餐饮服务许可证》应悬挂于醒目处。

  (三)从业人员必须取得有效《健康证》并随身佩戴上岗。

  (四)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制售工作。学校要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五)应建立统一规范的食品安全管理档案,落实监督整改意见,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六)专职(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常督促并落实从业人员卫生规范、清洗消毒操作规范、食品采购索证、进货验收和台账记录、库房管理规范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并做好记录。

  (七)工作人员上班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保持个人卫生。

  (八)做好食堂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

  (九)餐饮用具每班用后应洗净,餐饮用具做到“一清”、“二洗”、“三消毒”。

  (十)食品原辅料必须到持有有效证件的生产、经营单位采购,并向供货方索取本批次产品合格的卫生检验(疫)报告书和供货票据。并建立食品原辅料采购索证登记台账,对所购进的食品及基原米进行详细登记,做到索证资料齐全,登记台账清晰。

  (十一)不购进、不加工、不出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的.食物。

  (十二)生、熟食品、成品、半成品的加工和存放要有明显标记、分类存放,不得混放。

  (十三)搞好操作间卫生,冷藏配餐所用工具必须专用,并有明显标志。

  (十四)保持库房整洁,食品应做到有分类、有标志、离地隔墙保管。

  (十五)及时处理好垃圾,垃圾桶应有盖和标记,搞好“三防”(防尘、防蝇、防鼠)工作。

  (十六)禁止用非食品原料加工或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有危害人体健康物质,或用回收食品为原料加工食品。

  (十七)废弃油脂必须按国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信用油脂管理的规定》进行管理。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一篇

  1、会计室是学校的安全要害部位,财会人员应认真执行《会计法》和财会管理制度,各类帐目都必须做到帐册齐全、手续完备,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2、现金管理必须专人负责,财会室存放现金必须执行银行方面的'统一规定,超规定存放现金要报经校领导批准,同时落实防护措施。否则发生事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3、会计室门窗、墙壁要坚固、防盗,设施经常检查,确保有效,使用经公安、技监部门检测合格的保险柜(箱),保险柜过夜现金不得超出公安机关或银行核定库存现金限额,保险柜(箱)应及时关锁,钥匙会计随身携带,不准放在办公桌内或转交他人。

  4、财会人员应按现金管理制度使用现金,一般超出现金支付数额的,要使用银行支票支付方式进行结算,特殊情况去银行取现金数额较大时,必须通知总务处派员护送。不得单身去银行取款。

  5、会计室内注意来往人员,陌生人不准进入财会室,非财会人员不准接触保险柜。

  6、会计室内不准吸烟或带入其它火种,注意做好防火安全。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二篇

  1、认真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坚持预防为主方针。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严格按章办事。

  2、每学期(学年)卫生工作要有计划,有检查评比,有总结汇报。

  3、做好学生眼保健工作,养成良好的用眼卫生习惯,指导,督促学生认真做好眼保健操。

  4、积极做好门诊治疗工作,对急症病人的抢救处理要认真,转诊要及时。学校应配备可以处理一般伤病事故的医疗用品,药品对学生的'外伤能及时处理。

  5、搞好学生的每年体格检查,建立和健全学生健康档案。建立学生病假,因病缺课登记制度。

  6、建立传染病上报制度,发现疫情,立即上报当地防疫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并及时做好消毒,隔离和转诊工作,严防扩散传染。

  7、认真开展健康教育,上好健康教育课,向少年儿童传授卫生知识,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定期举办卫生讲座和学生健康咨询活动,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学生自我保健能力。

  8、做好卫生宣传工作,每学期出4-5期黑板报或卫生保健教育专栏。

  9、室内外卫生打扫工作做到每日两小扫,每周进行一次个人卫生检查,并及时评分,公布成绩,对卫生好的班级和部门要给予表扬,鼓励。

  10、学校要健全晨检制度,坚持对住宿学生实行晨,晚查检制度,发现学生身体不适,应密切注意观察并及时送医院检查就医,同时通知家长和班主任。

  11、督促学生搞好个人卫生,从小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常剪指甲。勤洗手,勤洗头,勤洗澡,勤换衣。

  12、抓好校园环境卫生,不随地大小便,吐痰,不乱扔纸屑,瓜皮,果壳。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三篇

  1、校内的一切设备与设施要定期检查,及时维修维护,做到固定牢固,运行安全可靠。

  2、教学设备的维护和安全管理:电脑、投影仪、录音机、实物投影仪、电视机、照相机等贵重办公器材,维护管理要落实到人,明确责任,实行目标管理,在做好防火、防盗的同时,要做好使用维护记录,消除用电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加强体育设施的检查与维修。

  (1)加强对全校师生的《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教育,加强实验室、计算机房、多媒体教室等公共聚集场所的消防设施和用电安全管理,由总务处、保卫科确定专人负责,定期检修,保证正常运转。

  (2)学校保卫科应按规定在教室、实验室、图书室、计算机房、多媒体教室等人员密集的放火重点场所,配齐配足消防器材,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畅通,保证灭火器械规格正确、功能有效,有关管理人员必须熟悉使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3)在师生密集场所设置人员疏散指示标志,由学校保卫科、总务处组织开展照明设施和停电应急措施检验,组织开展紧急情况下师生安全撤离和疏散的演习活动,确保师生安全。

  (4)总务处加强对电源、电器、电网的检查,防止因漏电或线路老化等隐患引发事故。

  (5)加强对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严禁师生在班级私自接线使用各类电器,严禁使用电炉子、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

  (6)学校各部门、教师一旦发现消防不安全隐患,因立即向主管部门反馈,主管部门应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进行整治,不得以各种理由拖延。

  为了确保全体教师、学生身体健康、安全,不因学校的设备、设施损坏而发生意外事故,保证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并搞好校园环境建设,巩固“绿色先进学校”的建设成果,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确保水、电、暖的正常运行,由水暖、电工每周至少检查一遍以上设备,如果发现问题,必须当日处理,并做好处理故障记录。

  二、根据学校决定,由勤杂工专门负责学校设施设备的检查工作,每日至少检查一遍,并做好检查记录。

  三、为了确保学校安全,检查人员工作要到位、负责,特与安全检查人员签定工作责任状。

  四、要重点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如果有危险隐患及时向总务主任或校长汇报,及时处理好以免发生危险。

  五、如检查不到位或没有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设施、设备存在的危险情况,由此对师生造成的伤害,要追究责任。

  六、每周末必须由检查员和水暖、电工将检查结果和故障处理记录交学校分管领导。

  学校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禁止携带烟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及在校园的任何地方燃放烟花、爆竹等。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室、实验室、计算机室、档案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必须经常检查学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学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学校内住户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2、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3、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四篇

  1、劳动是教育大纲规定的,学生必修的课程之一,参加学校的劳动,完成老师交给的劳动任务是每个学生的职责和义务。每个学生必须明确劳动的意义,加强对劳动课程必要性的认识。

  2、学生参加劳动完成劳动任务时,必须严格按照教师的要求和学校的规章进行,不用湿布揩电器和电源插座,不得用身体任何部位接触电源,及可能带电的电器,不得爬到窗外擦玻璃,不得爬到栏杆、窗台上搞卫生,不得站在课桌上搞卫生,确有特殊需要,要征得老师同意,同时要在有切实安全的防护措施下才可进行,要小心从事。

  3、在劳动过程中,需要劳动工具的`,则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工具的可靠性,并按规定,安全使用劳动工具,对劳动工具不得挪作它用。

  4、在自己完成劳动任务时,不得影响它人的卫生与休息等,不得对他人造成损害。

  5、在劳动过程中,出现不清楚的问题,必须及时询问有关教师。

  6、对劳动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学生要及时向教师说明,对已出现的安全问题,学生要及时向教师报告。

  7、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不能完成的劳动任务,学生有权向教师说明。教师在考虑学生的实际能力后,酌情减少其劳动量或减免其任务。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五篇

  一、为了提高师生员工的防火安全意识,做好防火安全教育工作,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建立此制度。

  二、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是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和加强防火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进行。

  三、各级防火负责人,在研究布置工作时要经常对所属群众进行防火安全教育,至少每半年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门教育和培训。

  四、新生入学和新招聘录用职工,校防火委员会或单位负责人应对其进行消防知识教育,使之懂得如何报警、如何逃生、如何使用消防器材和扑灭初期火灾,遵守防火安全制度。

  五、对电工、值班人员、漆工、木工、危险品管理员等特殊工种的职工,各级负责人除坚持平时的消防安全教育外,每季度应进行一次专门的防火安全教育。对新上岗上述人员,必须进行培训,未培训的不得上岗。

  六、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内容包括: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品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

  4.报火警、扑救初期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

  七、学校防火委员会,应坚持开展多种形式的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并检查各部门落实制度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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